问: 您好,想请教:
我们公司误交了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3700元,那款由公司已离职的会计先代垫,公司老板不知道。税务局说等我们公司发生税额时再抵扣,公司预计在2010年才有税款发生,请问到时候要怎样做账才能既不让老板知道,又可以把之前会计代垫的款退回给她?账务上要怎样处理?谢谢
我们交税时是从公司账户中直接扣除的,我们公司很小的,加上老板一共只有5个人,那会计跟我很好,是朋友。当时税务局说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退回税款给我们,我们就没有根老板说了,会计就自己拿钱出来给我存入银行,让银行账平了那条数,没有做任何账务处理,现在税务局又说不能退,要抵扣,我们又不敢根老板说,真不知怎样办好!请您们帮帮忙吧,谢谢!
答:
1、那就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上好了
2、以前做的会计科目应该是,因为是老会计垫款的,我估计你们的帐应该这么处理
先是会计存款
借:银行存款3700
贷:其他应收款-XX会计3700
然后是划税款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3700
贷:银行存款3700
因为那会计已经离职了,所以这款肯已经还了,帐上肯定有这样的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XX会计3700
贷:现金、银行存款
3、现在你发现多交了税,就应当冲回来,留抵的税款挂税务机关的帐吧
借:其他收款-XX税务局3700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3700
做这种事情,不可能不给公司老板知道的,而且离职的人员肯定要和公司办理好交接手续,所以在老会计离职的时候,他垫支的款项肯定已经和公司处理清楚,不应该再给他支付,也不可能离职以后还会同意公司欠他的钱的。
而且,作为一个公司的老板,应该对公司的所有事情都应该知道,而作为会计,就是负责把这些事情告诉老板。
不知道你现在为什么要隐瞒这种事情,这种事情弄不好就成贪污了。
既然两个会计很好,那只能新会计给钱给老会计,以后有税交的时候,直接用现金缴税,从中拿出拿笔钱就可以了
要不就逼税务机关退税,逼多了,他们肯定也要退的。
只是不让老板知道,好像不可能的,也很难办到
其他回答:
2010年要交的时候公司是会有现金的支出,到时候税局如果可以抵扣,而公司又应该有现金支出,故可以把钱给以前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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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你们老会计是怎样垫款的
交税时是从公司账户中直接扣除的,那么,应交税金-所得税的贷方应该有余额的,这号应该市老会计代垫的数额,如果是这样,先要把这笔账中应交税金-所得税的对应科目冲转入其他应收款中,这样账上反映的就是老会计垫交了税款,到有了税款,冲减应交税金和其他应收款就可以了
不知道我说清楚了没有,还不明白,给我发消息吧,最好吧当初的分录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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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算预交,应该会退还给你的.
但是现金是原来会计支出肯定会使让现金日记帐有盈余的.
可以把盈余的还给会计,以后可以退回或者抵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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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财务人员在工作中是不能随便送人情的,否则的话会别人得了好处而自已却玩火自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