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著作权

>> 您现在的位置:商海网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求助高人〗关于著作权法的一个问题 >

【求助高人〗关于著作权法的一个问题

作者:佚名 时间:2008-1-23 来源:知识人
问: 我想办一个网站,是关于文学的,要引用古今中外许多著名作家的文章,提供免费阅读和下载(全文)。请问:
(1)这样做是否合法?是否侵犯了文章作者的著作权和出版社的版权?
(2)是否已经去世的作家的文章就不受版权、著作权法保护了?
(我的网站是非营利性网站)
我不太懂法律,望高人指点。75分悬赏!!


答: (1)这样做是否合法?是否侵犯了文章作者的著作权和出版社的版权?
总地看你个网站还是可以办的,但要注意著作权问题。著作权的保护期间我国和世界上其他国家都是一样的,都是50年。建议你以这个时间为收录界线,不要收录著作时间在1957年以后的作品。

(2)是否已经去世的作家的文章就不受版权、著作权法保护了?
著作权是可以继承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属于遗产这在《继承法》中有规定。所以,已经去世的作家的作品也受版权、著作权法的保护。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其他回答: (1)这样做是否合法?是否侵犯了文章作者的著作权和出版社的版权?
古代的肯定没问题.现代的最好别惹.
建议你最好不要提供下载,而是用文章欣赏的形式提供全文.这样可以规避下风险.你随不赢利,但提供下载本身就有侵犯版权的可能,因此不主张采取这种做法,太冒险.可以在转载全文的同时,附加一些讨论,鉴赏之类的内容,办得象一个评论,研讨的主题,这样一来别人就不好说什么了.
另外,下载的方式一定不要是注册收费下载的
(2)是否已经去世的作家的文章就不受版权、著作权法保护了?
不是.你看下著作权法就知道了.50年呢! |||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
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A、自然人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的,作者死后50年内,其继承人等可行使。假如甲1957年发表作品,甲于2007年死亡,则其保护期为2057年12月31日。B、单位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C、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为作品发表50年。
除了法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外,不得侵害他人的著作权,包括在网站上使用。
网站刊载作品可能涉及一些法律问题,建议遇到具体问题时再具体处理。

观看演示

登录 注册